雁栖湖激流勇进防护棚工程比选投标活动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现邀请具备相关专业建筑公司参加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激流勇进防护棚工程比选的投标活动。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于2020年 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雁栖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套(A4纸)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或迟到购买者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09 时 30分,地点为北京雁栖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全称):北京雁栖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雁水路3号
联系人:付经理
电话:13693073515

第二章 参选须知前附表及比选须知
参选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相关要求
1 项目名称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激流勇进防护棚工程
2 投资规模 陆拾捌万元。
3 工作任务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激流勇进防护棚工程项目
4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5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景区
6 比选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激流勇进防护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程
7 施工期限 90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 比选保证金 /
10 标书领取及比选答疑 参选人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到北京雁栖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不召开比选答疑会。参选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向采购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
11 比选有效期 比选截止之日起30日(日历天数)内有效。
12 比选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
13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12月10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
14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即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0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
15 比选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雁栖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16 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 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陆拾捌万元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否则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17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由5个评审专家组建
18 评审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19 其他要求 /